先生需求多,老婆性冷感,吵鬧不休
一星期做不到一次, 盧一下被嗆離婚.
沒有性生活的婚姻 怎麼走下去
婚後性生活太少離了
結婚五年性次數5次 訴離
婚後無性生活因為老公是偽gay
我受不了無性婚姻 我想離
結婚11年來無性生活
夫妻婚後性關係不順原因分析
我們剔除另一半是gay那種騙人婚姻
剩下的個案均是婚後性生活不協調,夫妻均有大吵大鬧甚至離婚的念頭和行勁
(連結裡都是熱烈討論的文章)
究其原因主要仍在男性認知問題
這些案主本身就有很強烈的占有慾,認為另一伴是自己取進來的
不管是花錢還是花時間花精力追求
總之認為自己曾經付出過,所以"有權"要求另一半配合性交,解決生理需求
而有趣的是大部份的回答者
幾乎都默認這個認知是合理的
「也就是老婆就是要配合先生的性需求」
然而從來沒有一條法律有這樣明定這種關係
那麼我們再來分析人妻的部份
那些問題裡都是有小孩後,妻子的性需求才呈現大幅度的下降
經探究
主因是妻子生子後,必須經歷產子的痛苦,懷胎十月,最後可能痛個2-3天
或1 ~2個星期才分娩把小孩生下來。有些不順的,甚至陪上自己的性命。
這點是男人(老公)完全無法體會的。
這個痛苦的經驗會深深著埋在人妻的潛意識裡
揮之不去,造成和老公行房有陰影。
也就是說沒生小孩前,妻子可以開心的和老公做愛
但生過小孩後,除非有特別因素,妻子會盡力避免再生
而老公可能還停留在以前做愛很美好,為什麼生子後不再"有求必應"
這兩人之間的落差,就形成了婚後性生活的主因問題。
回覆的男性支持者,都是一味支持男方應繼續享有老婆的性支配權。
而女性的支持者,很奇特的是即使千百的不願意,規勸女方配合老公的需求;這
無疑是推自己入火坑。
我想這可理解的是,大部份的人妻即使產後性致缺缺,但也不希望老公有別的女人。
既然知道了問題點,很多人還是不肯去面對!
男女雙方只是講些屁話,就是不肯去正面回應。
這問題非常簡單
老公們改變思維,別再鎖定老婆就是生理解決對象,可去外面找別的女人
老婆們改變思維,別占著茅坑不用,容許老公有別的舒解管道。或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只要老公有回來,別整夜都不回就好。
如果雙方就是不願放下,那就用情趣用品解決或是離婚一途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